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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财务做两套账应付检查 固镇一购物中心老板获刑

作者:时间:2026-08-07 18:03:00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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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据固镇法院消息,由于账簿和凭证等财务材料能反映真实财务和经营状况,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,但也引起不法之徒的觊觎,他们往往从这些材料入手,进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  据固镇法院消息,由于账簿和凭证等财务材料能反映真实财务和经营状况,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,但也引起不法之徒的觊觎,他们往往从这些材料入手,进行逃税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。日前,固镇县人民法院以隐匿、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 会计帐簿、财务会计报告罪, 判处被告人杨某君有期徒刑一年,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
审理查明,被告人杨某君自2017年2月投资成立某购物广场以来, 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应付有关机关检查, 授意、 安排企业财务人员做“内”、“外” 两套账。2020年6月,固镇县公安局在侦办案件过程中,要求杨某君提供该购物广场帐簿进行审计,杨某君只提供企业的“外账”, 拒不提供能体现该购物广场真实经营的账目(“内账”)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某君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提供会计凭证、 会计帐簿、 财务会计报告, 而拒不交出, 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隐匿、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 会计帐簿、 财务会计报告罪。经查,根据某软件公司与该购物广场签订的软件合同及证人证言, 能够证实该购物广场存在两套账目, 且作为负责人的杨某君知晓,杨某君刻意隐瞒两套账目, 拒不提供内账的事实成立。综上,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 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遂作出以上判决。


编辑  张大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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