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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阳县法院巧用执行威慑机制一天执结两案

作者:时间:2026-10-12 22:43:26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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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邵阳县法院巧用执行威慑机制一天执结两案 近日,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运用执行威慑机制,一天时间执结两起涉及健康权纠纷案件。 案件始于邓某、李某、王某3

原标题:邵阳县法院巧用执行威慑机制一天执结两案

近日,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运用执行威慑机制,一天时间执结两起涉及健康权纠纷案件。

案件始于邓某、李某、王某3名未成年人在一起玩耍时,王某不慎造成邓某、李某十级伤残。王某之父认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,都没有过错,拒绝承担赔偿责任。邓某、李某的监护人遂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,王某之父仍拒绝赔偿。

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,分析该案判决生效后肯定会进入执行程序,于是依法先行对王某之父的合法财产展开调查。

该案判决生效后,邓某、李某的监护人依法申请执行,该法院执行干警当即查封了王某之父的合法财产。但王某之父面对突如其来的查封裁定,倍感震惊。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宣传法治教育,王某之父慑于法律的威严,最终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。

什么叫民事执行威慑机制?

民事执行威慑机制,是指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通过加大执行力度、增加被执行人责任、提高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成本等途径,增强强制执行对尚未进行执行程序的债务人的威慑力,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,使绝大多数生效裁判通过债务人主动履行而不是强制执行实现,以提高生效裁判履行率,节省司法资源,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,最终在全社会解决执行难的法律机制。(李文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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