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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用他人房屋四年多不走 海口龙华区法院预处罚收回房屋

作者:时间:2026-10-15 00:10:24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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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占用他人房屋四年多不走 海口龙华区法院预处罚收回房屋 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3月17日消息(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蔡莉 张芳)近日,海口市龙华

原标题:占用他人房屋四年多不走 海口龙华区法院预处罚收回房屋
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3月17日消息(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蔡莉 张芳)近日,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在四宗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中,通过对不依法协助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“预处罚”惩戒预警,促使四宗案件的被执行人迅速转变态度积极配合执行,不到一个小时腾空四套房屋并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。

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现场进行沟通。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供图

十多年前,江某、林某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大厦购买了多套房屋,但未在该大厦居住,房屋也未对外出租。2017年,江某、林某发现自己名下有四套房屋被他人占用,江某、林某随即要求占房者搬离,但占房者置之不理,拒不搬离。2018年,江某、林某通过物业再次让占房者搬离未果。2019年,江某、林某将占用房屋的肖某、邱某、何某等人诉至海口市龙华区法院,2020年5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令肖某、邱某、何某等人限期搬离涉案房屋。判后,肖某、邱某、何某等人提起上诉,2021年12月,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因肖某、邱某、何某等人未履行生效判决,江某、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干警现场张贴公告。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供图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法院向被执行人肖某、邱某、何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,其未主动报告财产状况,亦未主动交还房屋。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多次与四宗案件的被执行人沟通,要求他们主动搬离房屋,但其态度恶劣不予配合。

腾房现场。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供图

2022年3月10日,执行法官一行到达现场张贴限期搬离公告的同时,对四宗案件的被执行人作出预处罚通知书,限其于3月24日前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,明确告知如不主动履行义务,将对其实施拘留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。收到预处罚通知书后,四宗案件的被执行人态度迅速转变,一改之前拒不配合的态度,积极配合法院执行,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,被执行人迅速搬离房屋,申请执行人顺利收回该房。

执行法官表示,预处罚通知的应用,是对一些有能力履行但不主动履行的当事人发出的“惩戒预警”,让他们及时认识错误并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,既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,又达到了震慑违法行为、督促执行的效果。(王天宇 蔡莉 张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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